农药

中国农药登记延续

1. 未按照规定时限申请农药登记延续,是否还能办理农药登记延续?

  不能。农药登记证届满90日前应提交登记延续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延续申请。

2. 如何查询已经提交的农药登记延续申请进度?

  登录中国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http://www.icama.cn), 输入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查询。

3. 网上申报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如何解决?

  向系统维护人员反映或电话咨询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大厅农药窗口010-59191817/59191803.

4. 如何获得农药登记延续申请表?

  登录中国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http://www.icama.cn), 在线申请农药登记延续申请后,系统自动生成申请表。

5. 农药登记延续申请需要缴纳登记费吗?

  根据有关规定,停征农药登记费。

中国新农药登记

1、什么是新农药?

ㅤㅤ根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的定义,新农药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尚未在中国批准登记的农药,包括新农药原药(母药)和新农药制剂。日常工作中,较多的人员对此概念异常的模糊,大部分表述自己为新农药的,其实往往是新剂型产品。笔者在此给出一条如何判定新农药的办法:在中国已经获得登记的有 效成分的农药,无论后来登记剂型、防治对象、登记含量如何变化,都不属于新农药。

2、哪些人可以申请新农药的登记?

ㅤㅤ新农药申请主体,是获得省农业农村厅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的境内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境外企业、新农药研制者。

3、申请新农药登记试验申请人向农业农村部申请开展新农药的登记试验所需的资料有什么?

ㅤㅤ提交以下材料:① 新农药登记试验申请表;② 境内外研发及境外登记情况;③ 试验范围、试验地点(试验区域)及相关说明;④ 产品化学信息及产品质量符合性检验报告;⑤ 毒理学信息;⑥ 作物安全性信息;⑦ 环境安全信息;⑧ 试验过程中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安全隐 患;⑨ 试验过程需要采取的安全性防范措施;⑩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新农药登记试验申请资料应当同时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农业农村部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 40 个工作日内对试验的安全风险及其防范措施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试验,颁发新农药登记试验批准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国家对新农药以外的农药的登记试验数据实施保护吗?

ㅤㅤ不保护。《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对取得首次登记的、含有新化合物的农药的申请人提交的其自己所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实施保护。

5、新农药原药和制剂应当同时申请登记吗?

ㅤㅤ是的。申请新农药登记的,应当同时提交新农药原药和新农药制剂登记申请,并提供农药标准品。新农药原药和新农药制剂均符合要求后同时批准登记,不单独批准新农药原药或新农药制剂登记。

6、新农药保护期内的原药和制剂需要同时提交登记申请吗?

ㅤㅤ不需要。新农药取得登记后,处于新农药保护期内的农药,其他企业应按新农药原药或新农药制剂资料要求提交登记申请,但不再要求原药和制剂同时提交登记申请。

7、新农药原药和制剂应当是同一登记申请人吗?

ㅤㅤ可以不是。新农药原药和制剂可以是不同的登记申请人,但应同时提交登记申请。

8、新农药制剂可以在多个作物上申请登记吗?

ㅤㅤ可以。

9、新农药制剂可以是混配制剂吗?

ㅤㅤ可以。新农药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尚未在中国批准登记的农药,包括新农药原药(母药)和新农药制剂,其中的新农药制剂可以是单剂,也可以是混配制剂。

10、新农药保护期内农药应按哪个登记种类提交资料?

ㅤㅤ应按照新农药资料要求提交登记申请。《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自新农药登记之日起六年内,其他申请人提交其自己所取得的或者新农药登记证持有人授权同意的数据申请登记的,按照新农药登记申请。

11、含有新农药保护期内有效成分的混配制剂应按哪个登记种类提交资料?

ㅤㅤ含新农药保护期内有效成分的混配制剂,应按新农药登记要求提交登记申请,同时还应满足新混配制剂登记资料要求。

中国农药登记变更

1. 如何查询农药登记变更申请进展情况?

ㅤㅤ登录中国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 http//www.icama.cn),输入申请人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查询。

2. 网上申请出现技术问题如何解决?

ㅤㅤ向系统维护人员反映或电话咨询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大厅农药窗口010-59191817/59191803。

3. 申请农药登记变更应提交哪些资料?

ㅤㅤ根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农业部第2569号公告)规定,提交相应的资料。

4. 如何缴纳登记变更审批费?

ㅤㅤ根据有关规定,停征农药登记费。

中国农药登记

1. 申请人如何获得农药登记申请表?

ㅤㅤ通过官方渠道进行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中国农业信息网或者中国农药信息网进行正式的申请,提交相关的技术资料和申请表格。2)委托专业代理人办理:申请人可以委托专业的农药代理人或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完成登记申请。

2. 农药登记许可的申报要求和审批时限是什么?

ㅤㅤ在开始申请农药登记许可之前,需要充分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这包括《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内的具体规定和标准。
ㅤㅤ在准备申报材料时,需要按照要求填写各种申请表格,包括产品名称、剂型、使用范围、使用量、有效成分含量等基本信息。同时,还要提供相关的科学依据,包括实验报告、毒理学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
ㅤㅤ在审批时限方面,根据农药登记管理的规定,农药生产企业需要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提交农业农村部门,并进行现场核查。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决定是否给予登记。如果需要现场核查,则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ㅤㅤ当需要申请复审未获批准的产品时,必须按照相关的行政许可要求重新进行申报。经由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受理之后,才能正式办理。请注意,这个过程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承诺时限都与相应的许可事项保持一致。

3.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对农药登记申报材料的受理有哪些具体要求?

ㅤㅤ确保您的申报资料严格符合国家对高毒农药的禁限用管理政策,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2)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满足《办事指南》的基本要求;3)如果涉及费用,请确保已按规定缴纳;4)新申报资料需提供正副本各一套(广告审批还需额外提交申请表3份),复审资料需提供《办结通知书》(复印件)及完整的补充资料;5)请确保资料完整、清晰、齐码装订,并编排有目录和页码。

4. 农药登记申报资料是否可以邮寄?

ㅤㅤ可以。只要您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报资料,并缴纳了相应的登记费用,您可以将所有资料以及缴费凭证一并寄送到: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农药窗口,邮编为100026。为了确保顺利沟通,请在邮寄单的寄件人信息或申报资料中注明您的有效联系方式和联系人。这样,一旦我们的工作人员发现您的邮寄资料不符合受理要求,他们可以及时与您取得联系,协助您解决问题。

5. 如何及时获知农药登记审批结果?

ㅤㅤ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确保农业部各类行政许可事项及时解决,并在第一时间将审批结果展示在中国农业信息网上,供大众查阅。想要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只需登录中国农业信息网,进入“在线办事-状态查询”栏目,输入受理通知书上的“申请编号”和“查询密码”即可轻松查询。若您想查询田间试验的审批进度和结果,只需访问“农业部农药行政审批服务系统”,使用企业用户名和密码,凭企业申请号进行详细查询。

6. 如经查询已获得审批通过的信息,如何取得登记证书或田间试验批准证书?

ㅤㅤ农药登记许可获批后,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会依序为申请人打印登记证或田间试验批准证书。对于境内申请人,需前往所在省级农药检定(管理)机构领取;而境外申请人则需亲临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领取。

7. 我国对农药登记申请人资质有哪些要求?

ㅤㅤ境内申请人通常需要经过定点核准,如果是首次申请新有效成分登记,可以先办理登记,然后再完成定点核准程序。而境外申请人必须是所在国家的农药生产企业,且已有产品在其他国家获得登记。此外,在我国境内应设有依法登记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

8. 农药登记试验资料的授权有哪些具体要求?

ㅤㅤ拥有完备资料的所有者,才具备赋予其他申请人使用已登记资料的资格。残留试验资料的授权有一个关键条件:授权的产品必须已经完成登记,且申请的产品需与授权产品具有相同的成分、剂型、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而且其使用量应在授权产品有效成分使用量的1.5倍以下。对于单制剂产品,其残留试验资料可以被符合条件的单制剂或混配制剂产品所使用;而对于混配制剂产品,其残留资料则仅能授权给符合条件的混配制剂产品。
ㅤㅤ环境试验资料的授权则更为严格。被授权的产品不仅需要已完成登记,而且必须具备完整的化学、环境、残留、毒理和药效等试验资料。一旦发现已登记产品的残留试验资料存在减免、不完整或并非独立所有,其环境试验资料则不得被授权。
ㅤㅤ除此之外,还有两点需特别注意。首先,那些虽已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受理,但尚未获得批准登记的产品,其试验资料是不能被授权的。其次,参与老产品清理联合试验的产品,其试验资料不能单独授权。只有在所有参与联合试验的企业都书面签字同意后,这些资料才能被授权。

9. 在何种情况下,需要提供方法验证报告?

ㅤㅤ产品无论执行何种标准,均需要提供方法验证报告,且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和方法验证报告应由同一法定质量检测机构出具。

10. 临时登记阶段已提供的资料,申请正式登记时是否需要再提供?

ㅤㅤ申请正式登记时,为了符合《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的要求,需要提供所提交临时登记资料的复印件或进行书面说明。至于其它已提供的资料,则无需再次提交。

11. 已取得正式登记产品,扩大使用范围或改变使用方法能否申请临时登记?

ㅤㅤ不可以。已经正式登记的产品若要扩大使用范围或改变使用方法,必须按照正式登记资料的规定进行申请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