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关于征求《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机构实验室能力比对程序(征求意见稿)》农业行业标准意见的函

农用化学品
2024.07.24

农药检(毒理)函[2022]8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2022年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安排,我所承担了《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机构实验室能力比对程序》行业标准制定任务,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附件1)。

为保证标准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2)发送至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毒理审评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邮编100125;电话:010-59194130;传真:010-59194244;电子邮箱:hed@agri.gov.cn

 

附件:

  1.《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机构实验室能力比对程序(征求意见稿)》

  2.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2022年11月30日

 

原文出处:中国农药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