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 油田化学品亦称油田化学剂(oilfield chemicals),是指解决油田钻井、完井、采油、注水、提高采收率及集输等过程中所使用的药剂。油田化学品种类繁多,分类方法也较多,根据我国石油天然气行业使用的油田化学剂类型代号标准,可将油田化学品分为通用化学品、钻井用化学品、油气开采用化学品、提高采收率用化学品、油气集输用化学品和水处理用化学品六类。 |
实施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质量管理部门 |
事项类型 | 自愿申请
生产企业可自愿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申请产品质量认可。取得产品质量认可是进入集团公司市场的必要条件之一。 |
申报基本条件 | (1) 应是取得相应资质的合法企业;
(2) 申报产品所涉及的相关技术为本企业合法所有或合法使用; (3)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集团公司企业标准或集团公司确认的生产企业的企业标准要求; (4) 具有足够的配套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产品质量稳定,能正常批量生产; (5) 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检验人员的配备能满足生产要求; (6) 质量管理体系符合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国家标准要求。 |
申请材料目录 | (1) 《产品质量认可企业申报表》二份(见附件);
(2) 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 申报产品执行的标准文本一份; (4) 质量管理手册或其他质量管理文件(复印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生产企业附证书复印件; (5) 近两年内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监督抽查报告或用户检验报告各一份(复印件)。 |
现场评审 | 现场评审由评审组按照相关产品质量认可实施细则的要求,主要对生产企业的设备与技术资源、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过程控制、近年销售业绩、用户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现场评审,同时对申报认可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
抽样检验 | 承担产品质量抽样检验的机构在接到样品30日内提交检验结果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的产品,按相应的标准检验。执行生产企业标准的产品,需对其标准内容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按其标准进行检验。 |
颁发产品质量认可证书 | 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对现场评审的结果进行审定。对符合产品质量认可条件的生产企业和产品,颁发产品质量认可证书。对不符合产品质量认可条件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将不合格原因通知生产企业。 |
证书管理 | 产品质量认可证书有效期为三年。申请换证的生产企业应在期满前六个月向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提出换证申请。换证申请程序与初次申请相同。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原证书自行作废。增加认可项目的生产企业,须重新进行申请。
由于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的,撤销其产品质量认可证书。被撤销产品质量认可证书的生产企业,由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进行通报,并不再受理该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认可申请。 |
监督检查 | 获得产品质量认可证书的生产企业在产品质量认可证书有效期内,应接受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和所属企业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有不合格的,在整改合格以前不得采购其产品。
生产企业对所出现的不合格应在三个月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经复查合格者证书继续有效;对三个月内未报告整改情况或复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以及出现两次监督检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撤销其证书。 |
费用 | 产品质量认可评审所需费用纳入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初次申请、换证复查中产品的抽样检验,按委托检验收费,由生产企业承担。收费标准依照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检查不向生产企业收取费用。 |
代理服务 | 如需代理服务或委托产品检测,欢迎来信(info@ehs.ac.cn)或致电(0757-28333064)垂询。 |
我们的服务 | (1)申报产品的重金属含量、生物降解性、生物毒性等环保性能的检测委托; (2)申报产品的企业标准编写(合法性与先进性); (3)申报材料编写、审核。 |